澄清公告
各供应商:
生态文化旅游区第四开明中学课桌椅(HAZC-******83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格式内容与工程文件投标函格式内容不一致,现统一澄清为:以招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即:
一、投标函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ZC-2020 )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RMB¥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5、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们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