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切换
客服电话:18113170980
您好,欢迎来到鱼泡招标官网
提示
确定退出当前帐户?
取消
确认
鱼泡招标

下载鱼泡招标APP

首页 > 工程招标> 工程监理 信息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关于污染源第三方监理的招标公告
江苏苏州
招标公告
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0-06-01
收藏
登录鱼泡招标网,可查看完整信息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污染源第三方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SZHQ2020-Y-G-006

  2. 项目名称:污染源第三方监理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目前,苏州工业园区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150家左右,主要涉及重金属、化工、印染、VOCs排放等行业。随着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越来越多,各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因子也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正常、数据准确可靠,从而更好的服务于企业达标排放,现园区国土环保局授权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开展配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综合管理项目。

    本项目主要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点源分布广、数据量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通过购买技术服务的形式,强化环保部门的管理力量,强化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运维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自动监控平台的实时巡查、数据分析及问题处置,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服务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频率

服务期限

备注

1

污染源现场端运维监管

每季度一次

一年

污染源自动监控单位和自动监控设备数量按园区实际量为准,新增企业、新增设备不增加费用。

2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巡查管理

每天

(三)综合管理工作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综合管理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苏州工业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进行现场核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日常维护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各单位提高运维质量,每轮综合管理编制一份站点运维中存在问题的综合管理报告上报环保部门。

  1. 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工作内容

    2.1 数据平台监控:每日(含节假日)安排人员对省、市、园区各级数据平台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理并汇报园区环境执法大队。

    2.2 现场核查:综合管理范围为园区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对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进行现场核查,并对企业日常运维工作进行监督。

    2.3 综合管理频次:每季度对园区已联网污染源企业例行检查,比例为50%,半年全覆盖,全年各单位检查频次保证两次/年。其中每季度仪器标定(比对监测)单位比例占所检查企业的15%以上。

    根据在线数据异常情况,及时执行重点企业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随机检查。其中工作日白天出现数据异常,要在两小时内进行现场检查,同时采样检测。非工作日或夜间出现的数据异常,下个工作日上午进行现场检查。其他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样检测。

    2.4 工作要求:每季度、每家污染企业完成“现场核查表”、“核查综合管理报告”、“仪器标定(比对监测)报告”等各项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书面提交园区环境执法大队。每周一,汇总上报前一周数据异常情况、异常原因以及处理过程、处理结果。

    ① 现场核查表单:每核查一个点位须填写“现场核查表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关于自动监控运维的各项工作规定;

    ② 核查综合管理报告:每轮综合管理编写综合管理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等。

    ③  仪器标定(比对监测)报告:检查时,采用高、低浓度标准溶液对仪器的质控情况进行记录,校验仪器的准确性,或采集现场水样作比对监测。报告必须由具有CMA认证的实验室出具。

    3、综合管理现场端职责

    3.1 监测站房检查

    监测站房是否有空调、不间断电源、灭火设备、给排水设施。各项环境条件满足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

    3.2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动情况检查

    对照原有的备案以及验收资料,检查现场监测仪器的厂家、型号、规格是否与之符合,检查监测仪器以及数据采集仪中所设置的量程范围、对应系数等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动或变更,检查相关的变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书面认可,所产生的变更是否与变更手续中的要求一致。

    3.3 视频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

    观察现场的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是否规范,是否正常开启,能否正常传输图像信息。

    3.4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检查现场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可靠运行,管路、线路等管线设施是否安装可靠。检查各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各仪器附件和配件等是否维护情况良好。

    3.5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一致性情况检查

    检查监测仪器和数采仪上的数据传输是否一致。监测仪器的数据发生变化后,数采仪的数据是否也同步产生变化。

    3.6 仪器参数设置情况检查

    检查监测仪器和数采仪上的参数设置。仪器量程设置合理,仪器量程和数采仪量程一致;各因子换算系数、修正系数,CEMS相关公式等设置正确;数采仪历史数据保存一年以上,并能在本机查找。

    3.7 运维单位的运维台帐规范化情况检查

    每日点检是否到位;每周1次基本维护,每周1次质控样校验;每月1次实样比对,每月1次仪器校准;安装TOC分析仪的每月进行TOC/COD转换系数验证并记录,巡检、故障、维修、废液处置(需提供相关证明)等记录规范清晰、完整。

    3.8 排污口和采样口的规范化情况检查

    检查排污口和采样点是否规范,与验收资料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的要求是否一致。废水采样距离应<50米,采样点位于总排口,采样点位置合适,堰槽和流量计安装规范;废气采样孔位置合理,伴热管长度<76米,手工采样控在采样孔后0.5米处。

    3.9 仪器是否准确、完整

    仪器数据的准确性:质控样比对,在仪器上进行质控样比对,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认定为仪器数据准确,反之,认定为不准确;仪器数据的完整性:检查数采仪数据是否有缺失,核对平台和现场端数据数据,并检查运维台帐是否和质控、维修、维护记录对应,是否有缺失。

    3.10 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核对数采仪时间是不是当前时间,在线仪做样时间、数采仪显示数据和在线仪是不是一致的,读取数据是否正常,网络是否正常。查看数据上传率,数据完整率,以及数据有效传输率。

    3.11 现场巡检异常情况的记录与处理

    对于现场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取证,并给出整改建议;对于现场巡检中发现擅自拆除、破坏、闲置、停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或违反相关技术规范,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致使数据异常、失真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及时维护现场、取证,并立刻告知园区环境执法大队。

    以上检查技术要求详见各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各位文件要求。

    (四)机构、人员及设备要求

    1、为了保证综合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要求投标单位不得在苏州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从事自动监控安装、运维、环境检测等和本次招标内容有关联的任何其他业务;

    2、中标后从事现场端巡查和网络数据巡查的技术人员必须为环境工程、环境检测、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自动化、电气工程、测控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2年及以上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经验,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人员且具有社保缴纳证明;

    3、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全盘工作协调指挥,可由现场巡查人员或数据巡查人员兼任,常驻人员如果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

    4、常驻现场端巡查人员配置不得少于2人;

    5、常驻环境执法大队数据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6、配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各浓度标液、标气及其它耗材;

    7、配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专用车辆以满足综合管理需求,服务专用车辆不少于1辆;

    8、每轮综合管理报告编制;

    9、异常数据处置。当现场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数据,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方应进行相关项目测定的复样(重新测定)工作,复样所产生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进行追加或变更合同总价。

    10、中标单位的常驻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事故等,以及运维车辆出现的交通事故损失,均由中标方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现场监测及实验室仪器均需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使用前应经过校准合格,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比对监测相关仪器以及标准物质不少于2套;保障质控工作的稳定连续开展,投标人需有自有实验室。

    (五)综合管理工作考核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综合管理(共100分)

    1、工作要求

    对苏州工业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管理检查。现场综合管理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要求,包括检查现场视频监控设施、采样点位管路状况、监控点周围环境等情况。

    综合管理方式包括开展例行检查、参与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执法行动,为自动监控执法提供有效依据和技术保障。

    综合管理频次要求,每季度对园区已联网污染源企业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此外,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及时执行重点企业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随机检查,一年大约100次。完成“现场核查表单”、“核查综合管理报告”、“仪器标定(比对监测)报告”等各项报告编制及通报工作,并建立现场核查管理档案。

    2、考核计分

    (1)现场核查表单:每核查一个点位须编制一个表单,内容应包括国家和省市环境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的各项工作规定;未按照现场核查时限完成核查任务的,每少一份扣1分,核查表单上填写出现明显错误的,每份扣0.5分,总计30分,扣完为止。

    (2)核查综合管理报告:每季度编制综合管理报告,内容应包括综合管理工作发现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等。每季度首月15日前提交上季度报告,每迟一天扣0.5分,报告存在明显问题,扣1分。总计30分,扣完为止。

    (3)积极配合上级环境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园区自动监控的综合管理、检查等工作。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属于综合管理单位日常检查应发现的问题而综合管理单位之前未发现或未汇报的,每次扣1分。如果该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性扣5分。总分20分,扣完为止。

    (4)做好每日的数据巡查、修约补遗标记工作,出现数据遗漏未在规定时限内修约标记的,一个扣1分。修约标记数据出现错误,发现一个扣1分。数据修约标记未按规则进行的,发现一个扣1分。如果出现以上数据修约标记问题,被上级环境部门通报的,一次扣10分。总计20分,扣完为止。

    (5)加分项

    1工作认真细致,每发现一家企业或运维公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行为并立即上报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加3分/家次;经环保部门查实立案的,加5分/家次。

    2上级部门通报中当月数据传输有效率在苏州市范围内排名前2(含并列),加1分。

    3、考核结果应用

    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按合同全额支付季度项目费用;考核得分在85-95分之间(含85分),按照比例支付90%的当服务费用;考核得分在75-85分之间(含75分),按照比例支付70%的当服务费用;考核得分75分以下,考核不合格,不支付当期费用,同时委托方有权终止之后的合同内容。

    4、惩罚办法

    (1)一旦发现篡改伪造数据,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支付费用的双倍进行经济处罚,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2)合同履行期间,若被第三方举报有严重数据质量问题,一经核实,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进行经济处罚。

    (3)未经许可,对外泄露企业相关信息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进行经济处罚。

    (4)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形,一经核实,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C、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依法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8号楼402室

依法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快递费。

七、投标、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3:30-14: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4:00整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4:0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厦8楼

联系人:钱文杰

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单位: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及质疑事项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8号楼402室

电    话:****** 

邮政编码:215011

邮    箱:******

联 系 人:钟雅婷

十、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0512-******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查看完整信息
页面说明:全国鱼泡工程招标网平台融合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工程招标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建设工程招标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建筑工程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采购 导航网等招标网站,为你提供专业的工程招标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