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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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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上传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8-25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8-25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中心人员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中心人员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0-08-04 00:45:0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08-10 23:59: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8-04 00:00:00 |
文件售价 | 文件售价币种 | ||
文件售价单位 | 公告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公告标题 | 南雄市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南雄市江头镇江头水滑石水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8-04 0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0-08-04 00:51:3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XU-******-208504-2 | ||
公告源URL | ******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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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南雄市江头镇江头水滑石水段河流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雄市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已由雄发改项【2019】32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代码为2019-440282-76-01-081529,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该项目分6年(2020年-2025年)实施,本次施工招标为2020年度实施项目。项目业主为南雄市水利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雄市江头镇江头水滑石水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雄市江头镇,总投资约498.88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0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长度0.87k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0.87km,护岸长度1.44km。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已登记的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C证); 3.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7企业信誉: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首页-政府服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4.3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4.4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5.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投标保证和电子投标(本项目不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签到人员必须是已经入库人员。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邀请所有已经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7.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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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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