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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第一阶段) |
标段编号 | B************002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第一阶段)雕塑设计、施工一体化 |
工程类型 |
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第一阶段)雕塑
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第一阶段)雕塑设计、施工一体化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
2.1.2建设内容:雕塑施工图的设计与施工,设计须达到施工标准(且抗震等级不低于七级,抗风等级不低于10级),须加盖出图章。
2.1.3合同估算价: 7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2)工程节点工期:
设计阶段: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方案文本(期间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招标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相关单位会审及审查。
施工阶段: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行业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雕塑施工图的设计与施工,设计须达到施工标准(且抗震等级不低于七级,抗风等级不低于10级),施工图须加盖出图章。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1.3企业信誉要求:自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内。
3.2.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提供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承诺函。
3.3企业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4 月23 日至2020年 05 月 1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5 月18日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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