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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种苗繁育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不见面交易系统项目)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种苗繁育中心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9]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三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种苗繁育中心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东台市三仓镇)
2.1.2建设规模:顶高6.5米,最大跨度16米,开间8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
2.1.3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6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9月17日
2.1.5 其他:
2.1.5.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发包人审查批准。
采购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1.5.2安全要求
无安全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自负,与招标人无关)
2.2招标范围:东台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种苗繁育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配合审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齿轮齿条外遮阳系统(遮阳率 60%)、齿轮齿条内保温系统(遮阳率20%~ 30%)、湿帘风机降温系统、移动喷灌系统、顶面喷淋系统、移动苗床系统、室内地坪及苗床通道、内循环系统、冷凝水(集露)回收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恒温恒湿催芽室系统、多层移动运苗车、播种线、库房、施肥机及储水罐、环控系统、配电系统、供热系统、覆盖系统等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技术服务与指导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若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如智能化、消防(如需要)等)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设计质量、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2采购:包括本项目的采购及管理。包括招标范围内各项设备(含2年的备品备件)、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等。
2.2.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图纸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提供符合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所需材料。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上述施工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8年度)。
3.3.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2019年8月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3.4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经理(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B证)、质量经理、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已报名单位不需要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