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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
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NHKJ-9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7]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南京市政府及项目所在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南京市政府多渠道筹措,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起自南京市张店枢纽,接拟建改扩建的国道G312龙华互通立交至张店枢纽段,经星甸镇,止于滁河大桥(苏皖界),接拟扩建的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周庄至陇西立交段,全长约18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3米,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
本项目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采用沿既有公路两侧加宽为主、局部单侧拓宽的扩建方案,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全线改扩建张店(枢纽)、侯庄和汤泉3处互通式立交,改造设置服务区1处,并同步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NHKJ-91标段。
NHKJ-91标段:本项目全线范围内通信、监控、治超系统、供配电、照明等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联合设计、供货、运输、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提供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为: 9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1.3投标人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1)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要求:
a.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项目总工业绩要求: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1.5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1.6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以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公布表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6 日 9时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 17 时30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提供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180.101.234.24 15194/0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电子图纸)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费用交款要求”(下载方式同4.1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110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的指定地点。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梅子洲座6楼 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路69号
邮编:210019 邮编:210029
联系人:尤工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朱鹏、李慧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