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公馆居配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格里拉·公馆居配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亨盛房屋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居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香格里拉·公馆居配电工程电缆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2.2 交货地点: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西侧香格里拉小区
2.3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5元
2.4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的 5 日历天内供货到位,推迟一天罚款伍万元。质保期要求:符合采购方要求。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所投电缆产品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
(1) 所投电缆的生产厂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可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也可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参加本次投标的,则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4) 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愿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 年 02 月 26 日 8:30 至 2021 年 03 月 18 日 17:3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 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 张忠宝,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3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6.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室(原盱眙县农商行院内)。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 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因 CA 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6.5 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份光盘,若提供则必须将非加密投标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单独密封。备份光盘内容应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6.6 评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到场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6.7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6.8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9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电缆送电一年后付货款的 50%,满二年后付清。所供物资须经江苏省居配办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如所供物资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延误、业主由此延期交房等)由乙方承担,且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亨盛房屋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甲雨 联 系 人:边先梅
电 话:****** 电 话:1******81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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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