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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高新园区道路环卫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CCT-2019-GK-009)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丰城市高新园区道路环卫作业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CCT-2019-GK-009 )”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服务期限 |
采购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FCCT-2019-GK-009 |
丰城市高新园区道路环卫作业采购项目 |
道路面积总计985541平方米。 |
3年 |
******.64元/年 |
60000 |
注:具体合同结算金额为以实际清扫面积*中标单价(在建道路以实际服务时间折算)。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 、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清洁服务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018年审计的财务报告(刚成立的单位可以提供开户许可证)、近半年任一个月的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保证金凭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三、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 2019年12月30日 至 2020年1月6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请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完成下载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下载报名回执单进行登记,否则为无效报名。(邮箱:******)。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1月20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须注明该保证金标段号,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交易中心,汇款需注明“XX公司FCCT-2019-GK-009”,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虚拟子账户缴纳,直接缴纳至下述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备注: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
七、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的形式与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特别提醒:
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津大道商会大厦楼
联系人:陶女士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金中环小区125-126门面
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