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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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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6-24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6-24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00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0-05-30 14:29:13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06-05 23:59: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5-29 17:39:00 |
文件售价 | 文件售价币种 | ||
文件售价单位 | 公告发布媒体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公告标题 | 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30 14:28:4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0-05-30 14:31:3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6A-******-000872-9 | ||
公告源URL | ******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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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促进局以荷办投审【202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园区。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富湾园区路网建设完善,共11条道路建设总长度约8938米,总投资额约为2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6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 (1)恒昌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约678米; (2)蓬山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约1014米; (3)高富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约697米; (4)工业大道,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约740米; (5)高富二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1938米; (6)荷富路双侧辅道,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808米; (7)蓬江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542米; (8)安泰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322米; (9)荷富路西侧支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819米; (10)支路1(明富路北部),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551米; (11)支路2(安泰路北部),道路规划等级为支路,道路长度约829米;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4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含物探)及初步设计,且须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初步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应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协助业主方办理向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初步勘察(含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具体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排水工程(污水)设计、市政配套设施设计等。最终的设计成果须满足《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设计深度规定,且须满足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项目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金额。 2.5.2招标控制价:¥******.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坚持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相关工作及成果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初步勘察成果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企业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和(2)的资质要求: (1)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只接受1家具备第4.2.1(1)条款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与1家具备符合第4.2.1(2)条款要求的工程勘察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4.2.1(1)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为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业务咨询电话:******。 5.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00时00分起至2020年6月5日23时59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6月19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正路76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胡凯锋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区兴柱、李宝欣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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