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智能中型物流传输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的委托,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智能中型物流传输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智能中型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AZC-******81-HY) 项目完成期:120日历天 二、招标项目预算及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680万元。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智能中型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是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涉产品的原制造厂商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5月29日—2020 年6月18日 2、招标文件下载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3、开标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开标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了解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其他事项: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开标前到 304 室(财务室)盖章确认。 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0(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财务室电话:****** 杨会计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 3%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 28 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 3 工作日内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九、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邓荣杰 电话:1******69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邓荣杰 电话:1******6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8号楼405室 3、财政监督部门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 606 号(区政府 927 室) 联系人:张林 电话:******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 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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