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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桠溪街道永兴小区、顾陇集镇、定埠集镇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江苏南京
招标公告
管网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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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GC20016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桠溪街道永兴小区、顾陇集镇、定埠集镇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建投(20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桠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资金:4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桠溪街道永兴小区、顾陇集镇、定埠集镇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淳区桠溪街道永兴小区、顾陇集镇和定埠集镇
        2.1.2建设规模:对永兴小区及农贸市场周边建设雨水管道145m,污水管道1691m,改造污水提升泵站1座;顾陇集镇新建污水管道4546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1座;定埠集镇新建雨水边沟1020m,新建污水管道5450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座,本项目污水管径最大为DN600,雨水管管径最大为DN600。
        2.1.3合同估算价:3903万元(其中:设计费103万元,工程建安费用:3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交付)。
        2.1.5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物资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项目污水管管径最大为DN600,雨水管管径最大为DN600。
        (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提供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服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片区的现状雨污水管新建,现状污水泵站改造、新建等雨污分流工程以及道路改造、绿化的恢复等。(3)物资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3.1.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①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2.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2.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2.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03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56号。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6/19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5.1.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①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
        5.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5.2.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2.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2.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2.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2.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25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且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及对项目编制背景及现状情况的了解提出技术设计方案,形成较为准确的对项目编制内容及重点,内容应包含对项目的认识、技术方法路线、设计理念思路等,要求内容全面,对片区雨水、污水排放点、现状道路结构等资料是否收集齐全,外部市政管网排放系统是否分析到位,合理可行。(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雨污水管线总体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管线高程及污水处理设施布设位置应合理,对排水户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原有场坪、道路管槽开挖后回填处理应考虑合理可行,施工方便等。景观设计要符合地区特色,能凸显与地区周边景观衔接。(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为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且同时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职称证无法提现专业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予以证明。
        2、造价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满分1.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造价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03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评分的平均值即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七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5月19日到2020年5月26日为止(具体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5月19日16时54分到 2020年5月26日16时54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9.3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9.4本项目最高限价:3903万元【其中设计费103万元,施工费38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9.5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
        9.6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文,(1)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2)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9.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9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实力(权重20%)
        ①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25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在6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③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有2个业绩的排序分为7分,有1个业绩的排序分为6分,没有业绩的排序分为5分。????????????????
        (2)多媒体演示(权重40%)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演示。制作多媒体文件时长不小于5分钟。
        按照演示的质量排序分分别为: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3)项目经理答辩(权重4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
        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
        排序分分别为: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桠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永宁东街12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2栋13层
        联系人:秦浩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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