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号: BJN200286-01F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出口加工区及清水西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投资[2020]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设计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清水西苑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出口加工区及清水西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雨污水最大管径1500mm;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7.01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00.00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出口加工区及清水西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园区内部雨污混接管道改造(含建筑立管改造)、老旧破损管道更换、雨污水管道疏通、雨、污水井修复及开挖埋管后的道路(绿化)恢复等;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实施阶段的配合与指导;协助业主与工程有关内容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结算的配合与指导。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6/23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
|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招标控制价为37.01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24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无不加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2)给水排水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无不加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3)结构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无不加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4)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无不加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3业绩(满分16分) 6.3.1企业业绩:2017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工程造价或建安费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8分)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工程造价或建安费7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8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得分)(满分8分) 6.4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4)管道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道路设计(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5)排水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排水设计(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满分5分) (6)造价估算及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满分5分) 6.4.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满分4分)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满分4分)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满分4分) (4)质量保证措施: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保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满分4分) (5)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委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6月3日20时2分到 2020年6月10日20时2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含)以上;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3楼
|
邮 编:211100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顾丽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农行竹山路分理处
|
账 号:
|
账 号:10******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