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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太阳岛退垦及部分行洪通道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DJ.CL2020-24-1)
1. 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太阳岛退垦及部分行洪通道疏浚工程 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江区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太阳岛退垦及部分行洪通道疏浚工程属于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的组成部分,位于吴江区东太湖地区,主要建设行洪供水通道工程、退垦还湖(含堤线调整)工程,内河堤防护岸、下游挡墙的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其中退垦挖运土方106万立方,合同估算价4300万元。
(3) 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 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 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SDJ.CL 2020-24-1 |
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太阳岛退垦及部分行洪通道疏浚工程 |
43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水利-Ⅱ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近五年承担的类似业绩信誉良好 |
近五年承担的类似业绩信誉良好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A/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项在建工程,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能在别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不能在别的项目担任专职安全员);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项目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11)企业、项目经理均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完成的单项工程挖运土方50万立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2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15年5月至今(以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业绩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其投标。
6、投报名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5日13:30至下午15:00。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F资格预审室三。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石帆、******-8115/******。
7、其他: ------------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3)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须提供网络查询路径,并以网上中标公示为准)。开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与此相同,否则不予认可;
(6)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5)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资质证书可附复印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0、招标人(项目法人)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
联系人:吴怀州 传真: 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联系人: 石帆 传真:****** 电话:******-8115
1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丁春 性别:男 上岗卡号:苏招E1563
职称或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联系电话: ******-8115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5月18日至 2020年5月25日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