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淮河镇枕水人家一期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盱眙县淮河镇枕水人家一期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19)408 号文 准建设,招标人为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盱眙县淮河镇境内
2.1.2 建设规模:盱眙县淮河镇枕水人家农房改善项目安置小区 1-12#主楼、社区服务中心、地下车库的桩基工程施工、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24 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6 月 30 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竣
工日 2020 年8月 15 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盱眙县淮河镇枕水人家农房改善项目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17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9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基坑支护及降水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及直接发包相关证明须经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及交工验收证明均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探单位,五方盖章齐全),以上资料符合条件且有效, 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及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未描述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提供查询网站并截图(截图需显示该工程信息)传至投标文件中。
√ 自 2017-05-01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7-05-0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7-05-01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7-05-01 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自 2017-05-01 以来,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企业没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 自2017-05-01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8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 2019 年 11月份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五大员数量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格式自拟)、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
注:除法定条件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允许变更,对违约变更人员均应予以处罚;中标通知书发出 7 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部到达盱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供常驻现场承诺备案(承诺内容为每月不得低于 22 天,每天不得低于 8 小时驻足现 场),由招标代理进行录像保存。发现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达标、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条件不符而擅自更换等情形的,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7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89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即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22 日 上 午 9 :0 0 。
5.2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