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光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紫光园项目核准的批复,清发改复﹝2020﹞1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浦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南侧、勤政路西侧;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紫光园项目,总用地面积41323.4平方米(约61. 98亩),总建筑面积105604. 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900.7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704平方米,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9. 80%,绿地率30. 01%。(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桩基、基坑支护、人防、地下车库、主体及安装、幕墙、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燃气、消防、通风、自来水、钢结构、智能化、三网、配电房、室外雨污管网、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室外配电、亮化、大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室内外工程的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另需配合设计完成设计审查及优化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930日历天(与全部工程设计、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图纸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 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64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本项目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满足创建市级优质工程要求,争创“翔宇杯”,文明工地创建须满足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须同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人防监理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周在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至少包括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三个月养老等社会保险的交纳单位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配备监理员(提供有效证书)不少于3人,至少包括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且须满足淮政发【2018】47号文《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水控【2018】48号《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详见附件4)要求以及满足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嵌入式监督系统平台对于监理人员的考勤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 :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②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工程的,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1个,淮安市区域外及省外不得有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须有经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允许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及担任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在担任总监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 第35号文规定。
3.10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由企业提供承诺);
3.11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
3.12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企业2019 年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还需提供企业2019 年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www jscredit 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9 日至2020年6 月17 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电子交易登录入口)→建设工程,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CA锁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公司陈工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 16 号三楼)开标四室;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项目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5 月 29 日至 2020年 6 月 17 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浦悦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巩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23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欣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市樱花路中业慧谷B1二单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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