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桑龙腾果树种植家庭农场项目黄板石拍卖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 |
古桑龙腾果树种植家庭农场黄板石拍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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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CQ-******-X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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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行为批准情况 |
经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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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3/02 |
挂牌期满日期 (报名截止日) |
2021/03/11 (截止当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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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单位 |
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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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本次拟拍卖的石渣混合料约2万吨,位于盱眙县古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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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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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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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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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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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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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参考价格 |
25元/吨 (本次竞标内容为该项目石渣混合料的每吨单价,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或1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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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竞拍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竞拍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所有县外具有资质并手续齐全的石料加工企业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石料加工、石头、石子粉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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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拍卖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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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意向竞拍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企业法人应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委托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竞拍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Pages ),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竞拍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bszn/005007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严工: ****** ;陈超:******。 (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报名截止后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拍买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拍买方,若低于三家则做流标处理。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各标的指定账号,意向竞拍方应在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不同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支付相应竞价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需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必须是意向人本身。 账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意向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点击“网上报名”中对应标的,在“报名信息”的“保证金子账号”板块中获取账号信息。保证金子账号前后共24位,子账号中的“-”符号在英文模式下输入。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盱眙五墩支行 保证金:5万元 缴纳截止日期:2021/03/12 17:00 注:缴纳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517-******;银行联系方式:谢凌:****** 2.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无息退还。未成交人自成交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合同、缴款证明(均为原件)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3、意向竞拍方须在成为最终竞拍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与竞拍方签订合同。本次资产竞拍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 http://222.184.89.82:8001/hajj (现场不提供电脑报名及报价) 竞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 上午10:00 (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竞拍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转让方服务费,计费基础为成交总价)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标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周园园)。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单位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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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潇潇(交易中心) |
周园园(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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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QQ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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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项目黄板石夹土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由乙方中标竞得,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拍卖的资产现况:
乙方购买的黄板石夹土为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位于 。
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 :
本次销售给乙方的黄板石夹土数量约为 吨。
本次销售给乙方的黄板石夹土单价为 元/吨。以上价格不含运输费用。
价款及付款方式: 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列指定账户预付货款人民币 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开户银行:盱眙农商行营业部
户 名: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057867
三、 权益与职责 :
(一)甲方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处理好相关问题。
2、协调相关工作关系。
(二)乙方
1、黄板石、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一切运输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其它有关事项 :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坚守信誉。违约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其赔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履行合同发生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的黄板石夹土必须点对点销售,不得违反盱眙县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如乙方将黄板石夹土运至别处与营业执照经营场所 不符,甲方有权没收 万元保证金。
5、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五、合同签订与生效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 2021年 月 日 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