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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防洪工程(团结河污水泵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城市防洪工程(团结河污水泵站)已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团结河北侧,通刘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 3万吨/日。
2.1.3投资估算价: 525万元。
2.1.4工期要求:139 日历天,开工日期:中标人公告发出后3日内开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团结河泵站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包含泵站工艺、除臭、泵池结构、室外给排水、电气、自控、道路、绿化,泵站辅房建筑、结构、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自2015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总承包(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或承担过规模不低于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总承包(土建、泵站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1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工农路221号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 朱工 联 系 人:孙金花
电 话: 0513-****** 电 话:05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