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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00239-04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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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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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建筑四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司[2018]1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现已落实。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投资总额549399.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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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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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建筑四标段
2.1.2建设地点:江北新校区内,西南至江北新区绿水湾路,东南至江北新区滨江大道,西北至江北新区横江大道,东北至江北新区博达路(原南农西路)。
2.1.3工程规模:四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91443㎡,估算价约9.54亿元。其中最大单体交叉学科中心建筑面积约35086.71㎡;本标段人防面积约37241㎡。
2.1.4合同估算价:95400.00万元
2.1.5总工期要求:67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1月9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9月10日。
2.1.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质量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2.2招标内容和范围:①承包人负责四标段理学院、生环学部楼、动物学部楼、食品科技学院、园艺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农学院、交叉学科中心、展览馆、危化品仓库、危废品暂存库、危化品仓库值班室、4号校门等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交钥匙工程。②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合同及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各项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本项目的施工及采购等本标段范围内单体建筑的全专业工程施工及采购、专项施工(含调试)、施工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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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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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a、b、c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建筑行业甲级;
c.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且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
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3.2投标人拟派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包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②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施工负责人可由本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不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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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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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01室)。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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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26 |
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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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将联合体各方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5.1.2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a、b、c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将拟在本标段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建筑行业甲级;
c.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且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
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将拟在本标段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5.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必须满足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酒店式公寓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包含设计、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可接受投标人所承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业绩(境外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接收证明原件核查,两者缺一不可。若境外业绩为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有效翻译件或公证件。若境外业绩中合同金额以非人民币形式签订的,则合同金额在资格审查时按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形式认定)
②设计业绩: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为5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酒店式公寓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核查,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签约人签订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间、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设计业绩可接受投标人所承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业绩(境外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核查。若境外业绩为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有效翻译件或公证件。若境外业绩中合同金额以非人民币形式签订的,则合同金额在资格审查时按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形式认定)
③施工业绩:自2015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酒店式公寓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施工业绩可接受投标人所承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业绩(境外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接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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